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福建黄家焱:情系弱势群体 侠骨柔肠的好律师

    他坚持真理正义,维护法律尊严      以崇高的职业道德为民请命      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让没钱的人也打得起官司 

  用真情关爱未成年人     “帮助别人,快乐自己!”是他此生不变的信念。

          

  个人捐资10万元成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站,免费发放自己撰写的法律宣传书籍。义务法律咨询5万多(人)次,收到来信6000多封,整理回信100多万字,装订成册20多本。

  他为受援人赢回了生命!使特大投毒案被告人刘日太从死刑到死缓最后无罪释放。他让没钱的人也打得起官司,一次次的不放弃让人感动:四川农民工雷树建,被倒下的大梁压成瘫痪,自杀未遂。他为其争到63万元赔偿款。重庆农民工蒋仕义工伤生命岌岌可危,在大街小巷散发“求助”传单,他帮其索赔到45万元……

  这样的法律援助案件,他做了一件又一件。17年来,他法律援助100多件,为500多个农民工等困难群众的案件提供过法律帮助,减免律师代理费150多万元,追讨工伤医疗等款项达8000多万元。

2010年度“中国好人榜”助人为乐好人代表黄家焱(右)

    【深度阅读】

  志愿心得

  “人的价值不是我唯一的追求,承担起社会的责任更为重要。如果大家都来关注弱势群体,就能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黄家焱

  17年法律援助路,快乐胜于委屈,也使我获得了许多崇高荣誉,但对我来说,我的法律援助之路只是刚刚开始,不管未来的道路多么漫长和艰辛,我都坚信自己能够克服和坚持。“帮助别人,快乐自己!”尽我所能,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将成为我此生不变的信念。

黄家焱,男,福建金磊律师事务所律师,农民工法律援助志愿者。

  1995年,当"法律援助" 在很多人看来还是个陌生的词汇时,他就开始走上了免费为农民工等困难群众打官司的公益诉讼代理和辩护的道路,成了一名农民工法律援助志愿者,他为自己制定了"三三制"的公益原则:除了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之外,把三分之一的时间用在了无偿为农民工等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上。在《闽西日报》设立《律师信箱》,刊登法律援助热线,义务解答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个人捐资10万元成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站,免费发放自己撰写的《为青少年答疑释惑法律问题》、《农民工法律维权问答》法律宣传实用书籍。参加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制讲座近百(场)次。义务法律咨询5万多(人)次,收到来信6000多封,整理回信文字100多万字,装订成册20多本。他为受援人赢回了生命!使特大投毒案被告人刘日太从死刑到死缓最后无罪释放。他让没钱的人也打得起官司,一次次的不放弃让人感动:四川农民工雷树建,被倒下的大梁压成瘫痪,自杀未遂。他为其争到63万元赔偿款。重庆农民工蒋仕义工伤生命岌岌可危,在大街小巷散发“求助”传单,他帮其赔到45万元……

  这样的法律援助案件,他做了一件又一件。17年来,他法律援助100多件,为500多个农民工等困难群众的案件提供过法律帮助,减免律师代理费150多万元,追讨工伤医疗等款项达8000多万元。他的先进事迹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新华社等新闻媒体广为宣传。